毛佑军律师,1988年10月获得律师资格,1995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主要擅长的专业领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
曾先后代理过陕西建工某集团公司起诉浙江中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7262797.85元);
陕西建工某集团公司起诉呼和浩特春华水务集团新客站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涉案金额31035505元);
江西威尔置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起诉陕西建工某集团公司工程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66566818.75元);
上海秀领翰禾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起诉陕西千层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达观天下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涉案金额为77115554.24元)等五十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西安市李家村19名村民起诉陕西瑞鑫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为壹仟多万元)、中铁一局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陕西省化工(总)厂侵权纠纷案
咸阳交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西安市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程某某诉西安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陈飞诉陕西建工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李某某诉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及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土地闲置、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数十起民事纠纷案件。